111.1.19 過氧化氫檢驗

過氧化氫檢驗

一、據行政院衛生署所頒布之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規定,過氧化氫於食品中不得殘留。

※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,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。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(麵粉及其製品除外)作為殺菌用,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。
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為食品級。

二、檢驗過程:

(1) 將過氧化氫檢驗試劑滴在檢驗樣品上。



 0 mg/L Peroside,樣品檢驗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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